日前,我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已正式公布。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 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35元调整; 挂钩调整部分,既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3.33%调整增加,又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适当倾斜部分,对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330元的,补齐2330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我县符合此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2924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679人。为让退休人员尽快拿到养老金,县人社局将于7月25日前将调整及补发的养老金494.12万元发放到位。(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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