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一: 5月10日,泰宁县城建监察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金乾水乡别墅屋顶违建进行强制拆除。 日前,县城建监察大队巡查发现,两个月前被强制拆除的金乾水乡别墅屋顶违建又“死灰复燃”。该违建于3月13日被执法人员强制拆除后,当事人迟迟未按照要求将顶层斜屋面恢复原状,我大队持续对其保持跟踪观察。5月7日,执法人员发现该业主再次搭建了顶层模板,执法队员当场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在5月9日前自行拆除违建部分。但直至10日上午,该业主并未按要求自行拆除。 10日下午,县城监大队组织30余名执法人员对该违建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90平方米。 现场二: 5月10日下午,泰宁县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国土局、旅管会执法大队还对杉城镇际溪村牛树岭一违建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271平方米。 据悉,该处违建在较早前就曾被国土执法人员发现并依法强制拆除。但杉城镇国土所在近日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林某企图再次违建,国土所工作人员多次对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劝其自拆,但其置之不理。10日下午,县城建监察大队、国土局、旅管会执法大队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该违建依法强制拆除。 县城监大队提醒广大市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必须到规划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将视为违建,对于新增违建,城管部门绝不姑息。已被强制拆除的违建,业主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妄想伺机复建,执法部门会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违建回潮,将坚决予以拆除。 (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