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度运行情况出炉。2016年度全省平均缴费率为94.4%,泰宁县为96.43%,缴费率位居全省90个县市区的第11位,三明市第二位;人均缴费位列全省第21位;老农保对账与清理完成率位居全市第二。 山区小县多个运行指标位列全省前列,源自于这个县从2011年11月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来,把改善民生、实现民和、确保民安当作头等大事,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五年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组织领导到位 我县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列入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养老保险工作由县级经办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也制定了有效的工作方案,由乡镇长负总责、主管副职抓落实,有效地推动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宣传工作到位 我县人社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强创新力度,对城乡居保相关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争取在城乡居保服务工作中创出新亮点,力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新突破,确保全面完成各年参、续保缴费目标任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动员,利用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节的大好时机,把宣传栏、条幅、标语、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结合起来,打出宣传“组合拳”,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参保、续保氛围。 服务水平到位 县人社局加大基层平台建设力度,同时做好便民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努力实现业务办理延伸到村组(社区)。加强基层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经办人员服务水平,保证参保人员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利用有限的资源,主动为前来办理参保的城乡居民办理参保业务,帮助办理参保居民填写相关表册、复印资料和到合作银行办理缴费、办理领取养老金存折等。 考核奖惩到位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针对各乡镇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应保人员参保率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制度保障、政策宣传、统计和信息、人员参(续)保、参保审核、档案管理、经办服务、基金征收等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年终工作考核排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对年终考核靠后的乡镇给予督办整改。(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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