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促进旅游商品科技创新,创建泰宁旅游商品品牌,助动泰宁旅游经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举办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 一、申报条件 (一)参赛对象: 国内外工艺美术界、艺术界、有关院校师生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的创作设计人员,以及社会有志从事旅游产品设计、创意的有关人士均可以单位、个人或自由组合的名义参加本次大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以实物为准,并另附简要文字说明,如作品主题、结构、工艺、使用材质、价位等。 2.所有参赛的作品必须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二、时间安排 2017年3月21日—2017年9月 30日 4月30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 5月31日前为参赛作品提交阶段 6月10日前形式审查,入选作品公示阶段 6月25日前为网络评选、专家评审阶段 6月30日前公布大赛结果 9月30日前作品展示阶段 三、组织机构 主办方:泰宁县科学技术局、泰宁团县委 协办方:茶香金湖、丹霞创客、文创空间、青年创业协会 四、评选方式 采取网络评选和现场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络评选。所有参赛作品经过形式审查及入围公示之后,进入网络评选,网络评选以微信投票为主。网络评选占总分值 40%。 (二)现场评选。由业内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采用百分制评分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对参赛的作品进行独立打分。在由专家、学者评审委员会集中讨论的意见,由评委对入围的候选作品进行综合评议,作品按综合评议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奖项。现场评选占总分值 60%。 (三)获奖的作品将获得“最美泰宁”旅游伴手礼暨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颁发的奖金和证书。 五、评选标准 (一)传承性:主题突出,纪念意义明显。具有鲜明的泰宁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及底蕴。 (二)创新性:创意新颖、独特,融时尚、情感、消费于一体,不落俗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三)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四)艺术性:主体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五)可行性: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 六、奖项设置 (一)在所有征集的作品中由业内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选,产生各奖项。 (二)旅游伴手礼及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优秀奖十名。 (三)获奖作品将作为泰宁县重点推介的旅游商品对外交流和宣传推销。 七、成果展示 大赛获奖作品在泰宁文化创作基地进行线下展示,同时以电视、网络、微信形式进行线上展示。 八、有关要求 (一)参赛单位、个人应按要求填写《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申报表》(附作品)。 (二)参赛材料于2017年 5月31日前交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832133 联系人:江清平。电子邮箱:fjtnkjj@126.com。 附件: 1、《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2、《评选标准(百分制)》 泰宁县科学技术局 共产主义青年团泰宁县委员会
2017 年3月27日
附件1: 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 申报表
附件2: 评选标准(百分制) 1、传承性:主题突出,纪念意义明显(融合景点)。具有鲜明的地方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及底蕴。( 20分)、 2、地方性:具有泰宁题材,原材料的元素特点。(20分) 3、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20分) 4、艺术性:主体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20分) 5、可行性: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 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