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激发全县人民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积极性,齐心营造全民共护平安的良好氛围,泰宁县公安局出台《泰宁县“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举报奖励办法》,并拨出专款10万元作为奖金,最高可奖励10000元。 《办法》规定,凡有居民以电话、书信或其他形式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予以奖励,奖励金从500元到10000元不等。截止目前,已累计兑现奖励金3万元。 《办法》实行之后,近日,3位泰宁籍不法青年,带着非法持有的高压汽枪,驾驶一辆面包车到朱口镇石辋村附近山上打猎。之前接受了“打黑恶·缉枪爆”宣传教育的村民发现后,及时报告了朱口派出所。在县局刑侦和交警部门的帮助下,派出所民警现场缴获一支高压汽枪及子弹若干,不法青年交代了枪支的来龙去脉。泰宁警方依照《办法》,给提供这起案件破案线索的群众兑现了2000元奖金。 自“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泰宁警方破获涉黑恶及涉枪爆等“九类典型案件”13起,刑拘13人,移送起诉7人,抓获在逃人员4人;并收缴非法枪支68支,缴获黑火药0.75公斤,子弹20发,射钉弹4000发,射钉弹壳64发,直径5mm铅弹800克,直径2mm铅弹103克,椭圆形小铅弹140发,钢珠75颗,以及用以制作子弹的棉塞、塑料塞115个;机械工具4套。(公安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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