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县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村民在205省道桂花新村路段擅自挖开护坡,搭建停车棚。经巡查队员调查、核实,该村民的行为属于“两违”行为。当即,执法人员制止了该村民的违建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告知私自搭建车棚属违章行为,影响市容市貌,督促其自行拆除。 国庆期间,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无视执法人员的劝说,不顾周边村民的反对,利用国庆节假日又将拆除的违建车棚搭起。执法人员前后多次前往劝说,并对复建部分进行拆除。 10月8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经过此路段时,发现该违建车棚又有工人在施工。面对违建,当事人几次三番无视执法人员正常执法,违规搭建停车棚的行为。泰宁县 “两违”办、城建监察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违建建筑实施强制拆除,以儆效尤。( 刘富龙 李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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