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烤房却不让我用,哪有这样的道理!” “眼下,正值烤烟期,如果不及时处理,我的损失谁来赔?”...... 近日,泰宁县下渠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场烤房纠纷,请求解决。 原来,去年年初,大渠村村民小戴将自家一间闲置的烤烟房借用给小吴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小吴对该烤烟房进行了修缮,并花费了 1000多元更换烤房的炉管,准备来年烤烟。没想去年11月,小戴将该烤房以 1.5万的价格出售给种烟大户阿明。烤烟季来临,小吴以自己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小戴未提前通知为由,拒绝腾出烤房给阿明,可把要明急坏了。 了解纠纷缘由后,下渠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于当天上午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大渠村村部调解,并且邀请大渠村烟技员参与。 调解员将小戴与小吴之间因烤房借用产生的借用合同关系解释清楚,通过不厌其烦的反复说服工作,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在纠纷问题上有所退路。调解员乘胜追击,给小吴算了一笔账:正常租用烤房差不多 650元/年,更换烤房炉管烟草站有补贴,大概就是花了1至2天的工时,阿明也同意适当的补些费用。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阿明一次性补偿 300元给小吴,小吴承诺2天内将烤房内的杂物搬离。 种烟大户阿明顺利在烤房内烤制烟叶,双方矛盾成功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