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县城建监察大队巡查人员在清福巷 28号房屋后侧发现一处违建后,立即责令该户主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当即组织人员对其依法拆除,拆除面积面积约100平方米。此次拆除行动对周边建房户起到了有力的震慑效果。(肖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