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还不用收费,真是太好了,以后村里的工作就更有保障了。”7 月5日,杉城司法所法律工作者邓毓莲与杉城镇南溪村委会签定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免费为南溪村开展为期 3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推动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又增添了一笔。这是今年来杉城镇司法所法律工作者与村(居)委会签定的第 4份法律顾问协议。 与村(居)签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是开展选派律师、法律顾问进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个缩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具体形式。该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搭建了新的平台,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辟了新的途径,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包括在村(居)开展法制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代理参加诉讼、仲裁等内容。 据悉,目前,杉城镇共有2名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截至日前已担任了 10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今年来,共开展接待日活动11次,接待法律咨询 107人次,调解纠纷27起,得到群众的好评。(江慧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