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公示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泰宁县文化馆再次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全国文化馆评估每四年举行一次。2015年5月至11月,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组织专家对全国所有省、市、县文化馆(群艺馆)进行现场评估,县文化馆以基础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双优的成绩脱颖而出,再次跻身国家一级文化馆行列。 县文化馆是我县从事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培养业余文艺人才的摇篮、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艺术扶贫基地。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四十余场次,常年开展各项艺术创作活动及少儿艺术培训工作,举办有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培训,历年来创作的各类艺术作品、辅导学员有近百件在国家、省、市级以上获奖。这次再次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文化馆”,是文化部对我县文化馆工作的认可和支持。今后,我县将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广大市民群众共享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成果,让其成为引领和示范我县群众文化发展的重要基地。(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