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教育厅研究,社会公示,省政府批准确认泰宁县“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为优秀等级,省政府授予泰宁 县“福建省2015年教育工作先进县”牌匾。
据悉,2015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先后对福州市鼓楼区等21个县(市、区)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其中 15个县(市、区)被评为优秀等级,省政府将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获优秀等级的县(市、区)30万元的学校建设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