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洪灾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局动员,全力保障灾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以灾区学校食堂、餐饮店、食品经营户及药店为重点对象,以肉类和肉制品及食用油、米等食品采购验收、食品药品仓库的进水情况、经营场所卫生等为重点内容,在辖区内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 230户次,下架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30余箱,责令整改7户。 在巡查过程中,对每户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宣传,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求其认真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存贮关”、“烹饪关”、经营场所“清洁消毒关”,自觉做到不采购、不使用淹(病)死或来源不合法的畜禽类、受潮霉变的粮食及其制品等不良产品。 同时,在官方微信发布灾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提醒消费者不捡、不购买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