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参加了泰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享受人员,按待遇享受人员身故当月,泰宁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的 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目前基础养老金为70元,人均丧葬金为1400元 /人)。
截至目前有65人享受到丧葬补助金,金额达9.1万元。( 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