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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从4月1日起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011-04-01 11:00:50  来源:  责任编辑:  
   41日我省进入汛期,县防汛办按照《福建省防洪条例》要求,从 41日起实行24 小时防汛值班,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汛情,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县防汛办已于330发出关于加强防汛值班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防汛成员单位依法组织安排防汛值班工作,切实做好汛情监测预警和灾情应急处置,全力以赴保障全县平安度汛。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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