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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深入贯彻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将“脚、手、口、心”工作法贯穿名城保护全过程,聚焦古城“建、管、用”,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以“绣花功夫”推进古城保护更新。 脚步向下,一线走访摸清家底。
把办公室搬到街巷一线,落实“景镇合一”联动机制,常态化下沉走访,完成状元街南侧54户立面改善意愿摸排和“金城场”项目调查;牵头多部门每日2次巡查历史文化街区,每季度消防检查和演练,依托省级平台实现历史建筑月度巡查全覆盖。完成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新公布传统风貌建筑33处;走访9位耆老采集口述史,54项申名整改举措全面完成。 双手抓实,项目带动提质增效。
岭上街、青廉巷完成20栋历史建筑修缮、3处公共活动空间建设、1200米街巷改造,实施九举巷古宅保护性修缮。争取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项目资金1500万元,发放“以奖代补”295万元,带动村民自主修缮历史建筑17栋。名城保护规划及尚书巷、红军街街区保护规划通过三级审查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出台专项资金管理、业态准入正负面清单等6项制度文件。 开口讲好,凝聚保护传承共识。 累计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等省级以上平台刊发名城保护宣传报道89篇;承办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培训班,推出名城风采展、建筑摄影展,提炼“一古宅一单位”等亮点,入选省住建厅可复制经验清单;编撰出版《上青古乐》《泰宁传统建筑》等丛书。征集名城核心价值词汇意见108条,发放泰宁名城条例宣传册3700余册,推动“人民古城人民保”理念深入人心。 用心用情,共同缔造宜居古城。
落实名城保护中心党组与杉城镇党委领导交叉任职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居民主体,推行“一古宅一单位”保护模式,开展210余户古宅一对一帮扶。协调推进古城消防提质、雨污管网等项目,累计完成148栋古建筑保护修缮,改造雨污管网7公里、整治街巷30余条,古城宜居度和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 下一步,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将持续深化“脚、手、口、心”工作法,以申名促保护、以更新惠民生、以活化增活力,统筹抓好国家名城申报、名城保护、古城更新、民生改善和宣传研究,总结提炼古城保护经验,以实干实绩守护古城文脉、擦亮历史名城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