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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泰宁这些人被曝光!
2026-10-19 17:14:00    来源:泰宁警方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杨阳 审核:陈启芳  

近期,泰宁警方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目前,多数驾驶人员能够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但后排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现对部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予以曝光。

【曝光台】

车牌号:三明E6810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新华书店门口

违法行为:后座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50S72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新华书店门口

违法行为:后座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三明E6005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新华书店门口

违法行为:后座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JJ239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新华书店门口

违法行为:后座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3Y515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新华书店门口

违法行为:后座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68P80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新华书店门口

违法行为:后座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NP126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归化路金湖御景路口

违法行为:后座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T6773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归化路金湖御景路口

违法行为:前后座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三明E6773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归化路金湖御景路口

违法行为:前后座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案例警示

一辆摩托车追尾一辆小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和搭乘人员同时撞上汽车后车窗,驾驶人佩戴了安全头盔,安然无恙;后座乘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倒地不起。

同一事故,不同结果——头盔戴与不戴、规范与否,往往就是安全与伤害的分界线。无论前座后座,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务必规范佩戴头盔。

佩戴头盔关键点:佩戴头盔需要系好卡扣,才能牢固保护头部。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没有差不多 

头盔不能省一个

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出行 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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