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庆假期加载完毕 三明的小伙伴看过来! 打算逛泰宁古城、游大金湖 还是约好友啃熏鸭、喝擂茶? 假期消费有惊喜 花出去的钱,有机会领回来!
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发票上传时间为活动周期内每日8:00-22:00。
在三明市范围内合法经营、信誉良好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商户,不含水、电、气消费;上述行业中能够合法开具发票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活动。后期视活动开展情况酌情增加行业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不含水、电、气)八个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符合条件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含税金额在100元(含)以上,通过指定平台核验后,均可参与本次活动,单位和企业不得参与。
(一)参与企业应守法合规经营,积极配合活动开展,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活动宣传标识,主动告知消费者参与方式。主动提供发票,开具的发票应按规定一次性如实开具,严禁虚假交易、虚开发票、拆分开票等行为。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参与抽奖的发票应当符合国家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票面购买方信息必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信息,严禁虚开发票、发票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中奖资格,追回中奖资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抬头为消费者个人姓名,合法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禁止以下发票参与活动: 1.红字普通发票、已被红冲的蓝字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3.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 4.非正常户及注销户开具的普通发票; 5.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6.发票开具日期不在相关地市活动实施期间的发票; 7.经核实为虚开、伪造或变造等不合规发票; 8.不征税发票; 9.非福建省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一)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发票后,通过云闪付APP的“有奖发票”入口参与活动,上传清晰发票图片并确认OCR识别的票面内容(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等),平台核验通过后便可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二)每人每日最多可上传3张有效发票、活动期间最多可上传90张有效发票。其中,单人单自然月上传同一经营主体开具的有效发票不超过9张。每位消费者活动期内及单日发票上传数量上限、每位消费者活动期间内在同一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上传数量上限,视实际活动开展情况调整。 (三)活动期间,每张发票在活动仅可参与一次抽奖,已参与抽奖的发票不得重复抽奖。已经参加三明市内区县举办的发票抽奖活动的发票,不能再参加此活动。 (四)参与抽奖发票的开具时间须在活动周期内。抽奖发票购买方信息一栏,名称须填写与消费者注册实名信息和消费者居民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五)本次有奖发票活动的奖金以红包形式发放到中奖人对应的实名云闪付APP红包账户内,单次中奖所得红包的有效时间为到账后至2027年1月15日前有效,过期后自动失效,不予补发。
本次活动采取“即开即奖”方式,开奖过程无需公证。具体如下: 消费者通过有奖发票活动页面上传发票,发票核验通过即可获得抽奖资格参与即时抽奖,单日获得的抽奖资格在当日24:00失效,抽奖结果实时反馈,中奖奖金实时发放至中奖人对应的实名云闪付APP红包账户内。
单张发票的票面金额(含税)大于等于100元的,即可参与抽奖,发票区间不分档,奖项分6个档次,分别为人民币800元、100元、80元、50元、30元、20元。
参与“即开即奖”的消费者,需在有奖发票平台完成实名注册,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且注册姓名需与参与抽奖的有效发票购买方信息保持一致。消费者抽奖获得的红包在可受理云闪付的商户使用。
消费者咨询、投诉分渠道归集: 活动政策咨询云闪付客服95516;针对拒开发票、假发票、抽奖作弊(税务类)(包含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偷逃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可以通过电话12366投诉举报。针对兑奖纠纷、消费争议(市场监管类),消费者可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更多趣味“盲盒玩法”将不断解锁 活动期间还将额外加赠“福品”好礼 请持续关注 消费后记得主动索要发票 既可获取有效消费凭证,又能参与抽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