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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1+3+N”协同推进环大金湖生态司法保护
2026-08-10 17:33:00    来源:泰宁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叶炉) 泰宁法院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杨阳 审核:陈启芳  

日前,环大金湖生态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启动仪式暨实地调研活动在泰宁县举行。

启动仪式完成两项关键签约,三明中院与泰宁、建宁、将乐三地法院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三明“1+3”环大金湖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在工作信息联通、环境问题联防、巡回审判联设等七个方面建立跨域协作机制。

泰宁法院与县自然资源局、城建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及环大金湖公司,共同签署《泰宁“1+N+1”环大金湖生态司法保护协同框架协议》,在信息共享、协同共治、纠纷联调、人才共育等八个方面建立县域协同机制。

泰宁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马欢欢:“1+3+N”协同体中,“1+3”指的是三明中院与泰宁、建宁、将乐三地法院建立的环大金湖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N”则是指将县自然资源局、城建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等行政部门及市场运营主体环大金湖公司纳入协同机制范围。“1+3+N”协同体通过签订协同框架意见,各扬所长、创新协同,建立更加完备、便捷、有效的跨区域跨部门的司法协同共建机制,延伸拓展生态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品牌建设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签约仪式后,全体与会人员前往金湖人民法庭,为环大金湖生态司法保护协同中心揭牌。活动还召开首届环大金湖司法保护协同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围绕落实协同机制、破除信息壁垒、提升司法服务效能等重点深入交流,共同探索跨区域、跨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共治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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