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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二轮车乱象!泰宁县将持续严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2026-07-15 21:50:00    来源:泰宁警方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杨阳 审核:陈启芳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

二轮车出行安全隐患

本期“曝光台”

直击路面常见二轮车交通违法乱象

此类行为既是对自身安全的漠视

亦是对公共安全的威胁

现公开曝光近期查获的典型案例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金湖东路路段

违法行为:未成年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XW608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杉津桥路段

违法行为:未成年无证驾驶、套牌、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22977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湖缘大桥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三明U0827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杉津桥路段

违法行为:准驾不符、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01J16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杉津桥路段

违法行为:准驾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95E72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杉津桥路段

违法行为:未成年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05J10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杉津桥路段

违法行为:未成年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57207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杉津桥路段

违法行为:未成年无证驾驶

车牌号:闽GXT742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体育馆周边路段

违法行为:未成年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03J62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西内环路朝京门路段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95E17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杉津桥路段

违法行为:未成年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闽GXT938

违法地点:泰宁县杉城镇杉津桥路段

违法行为:未成年无证驾驶、无牌、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无号牌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在此,我们郑重提醒:

1.严守驾驶资格底线。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者,一律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未满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2. 头盔佩戴不可松懈。安全头盔是发生事故时减轻伤害的关键防护装备。无论驾驶人还是乘坐人,也无论路程长短、车速快慢,均须全程规范佩戴并系牢卡扣。

3.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义务,不得将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由未达法定年龄或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

泰宁警方将持续加大对二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曝光力度。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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