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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扬先进、鼓舞斗志,激励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党员干警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忠诚履职、挺膺担当,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100个党建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0名党建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马欢欢同志获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马欢欢 泰宁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她扎根生态审判岗位13年,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展现新时代基层法官的忠诚干净担当,先后获评敬业奉献类“福建好人”、全省政法系统“巾帼最美女法官”等荣誉。自觉对标党中央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首创推出生态修复监督人机制,为《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原则性规定提供了实践样本,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创设的“大金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入选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创新亮点”。始终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参与组建全省首个“背包法庭”,累计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法治宣传1000多场次,该做法入选最高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