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泰宁在线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泰宁新闻网>头版头条> > 正文
泰宁县2026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6-06-04 22:07:00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杨阳 :审核:陈启芳  

为规范招生秩序,保证适龄幼儿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稳妥地做好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适龄入学新生的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产证、户口簿)为依据,按照县招委会划定的片区,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免试入学。

(二)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招生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稳妥有序进行。

二、招生对象

年满3-5周岁适龄幼儿,即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片区

(一)实验幼儿园招生片区。以林业路上段——东桥巷——左圣路——开泰路——县总工会——杰家巷——岭上街——芦峰山山脉为界,此界以北至大马絮的片区。

(二)丹霞幼儿园招生片区。以县总工会——茜家巷——红卫一巷——红卫四巷——芦峰山山脉,杉溪界以西至全民健身中心,以南至前坊街(县卫健局以北)的片区。

(三)五谷幼儿园招生片区。以金湖西路(富民巷谢家坑路口以东)为界——东洲路(东洲大桥)——状元文化广场——东桥巷东门外巷——林业路下段——三里亭,此界以东至城关公路站的片区。

(四)文昌幼儿园招生片区。以博森翰林小区、丹霞美地起,沿演武路往南——湖缘大桥——杉溪往东——金湖西路谢家坑路口以西南的片区。

五、招生资格类别认定

(一)政策性照顾对象的认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6〕12 号)等文件要求,优化细化入学程序,规范招收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等对象,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1.军人子女。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驻泰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县人武部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适龄幼儿父母是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提供户口簿、警官证、英模证书、县公安局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确认提供给县教育局。

4.港、澳、台胞子女。指在泰宁县投资或工作的台湾同胞直系子女。提供父母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等原件进行认定。

(二)片内适龄学生的认定

1.有房有户。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城区有房产,适龄幼儿户籍(以5月31日前落户为准,下同)所在地与房产地均在同一片区内;若房产与城区户籍不同片区,将按照房产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占51%以上产权,下同)进行认定。

2.有户无房。适龄幼儿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片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户口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信息证明原件进行认定。

3.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城区。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 

4.新购商品房。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新购商品房,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合同交付期在报名日前的。提供户口簿、《泰宁县商品房买卖备案信息表》等原件进行认定。

5.非城区户籍祖辈房产。非泰宁县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但适龄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幼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此类幼儿提供户口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信息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等原件进行认定。

说明:

以上人员子女认定时,均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查,下同。

六、招生办法

(一)招生顺序

1.招收服务片区内幼儿。城区幼儿园根据学位数,按照“政策性照顾对象”、“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新购商品房”、“非城区户籍祖辈房产”等6类适龄幼儿先后顺序依次招生;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直接予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按照类别顺序逐一录取,根据剩余学位数对超出的片内幼儿实行电脑派位,若其余幼儿园有剩余学位,未派位成功的幼儿调剂到有学位的幼儿园,若不服从调剂则自行选择就近的民办幼儿园就读。

2.招收服务片区外幼儿。在满足片区新生、插班生就读需求后,若还有学位余额,幼儿园按照水电发票、未交房类→进城经商、务工的顺序进行录取,当学位能满足报名志愿人数时,幼儿园可直接接收;当学位不能满足报名志愿人数时,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结合学位余额数确定就读幼儿。未派入公办园的幼儿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或是回原籍就读。

(二)报名须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严禁提供虚假证明,严禁重复报名,严禁片内生隐瞒房产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新生在该片区入园资格及片区电脑派位资格,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就读或是民办园就读。

七、招生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

各园要通过设立咨询热线、张贴公告、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引导家长树立“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适合孩子的幼儿园就是最好的幼儿园”的观念。动员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做到不重报不漏报。

(二)严格资格认定

幼儿园应成立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园要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负责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凡发现招生资格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律由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招收不及龄幼儿和跨片招生。对幼儿的身份信息在报名时现场核实,对不及龄的幼儿一律予以清退。

(四)实施阳光招生

各园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招生报名名单、剩余学位数、参与派位名单以及正式招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要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及时解读招生政策,答复群众疑问,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严肃招生纪律

各幼儿园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发生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幼儿园,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幼儿园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八、报名招生时间及联系方式

1.2026年6月20-21日,城区片区内的小班新生、插班生按照填报志愿到对应的幼儿园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2026年6月21日上午,各园审核报名材料。2026年6月21日下午,对有超出学位数的幼儿园片区内小班新生、插班生进行电脑派位与调剂。

3.2026年6月22日,各园公布剩余学位,片区外小班新生、插班生报名。

4.2026年6月23日上午,对超出学位数的幼儿园片区外小班新生、插班生进行电脑派位。

5.2026年6月23日下午,公布各园小班新生、中大班插班生名单。

6.联系人及电话:

实验幼儿园: 吴老师    18250570917 

丹霞幼儿园: 张老师  18750865056  

五谷幼儿园: 江老师  13860525819

丹霞幼儿园文昌分园:詹老师    15959465747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98-7838416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98-7860758

附件:泰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

泰宁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5日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主办单位:中共泰宁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泰宁县新闻中心 Copyright © 2010-2016 zgtn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刊登的非转载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泰宁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投稿、​举报邮箱:tntv001@163.com | 举报电话0598—7832300 |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3010551号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东洲路6号 | 邮编:354400
中文域名:中国泰宁在线.公益  
| 您是第 1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