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泰宁在线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泰宁新闻网>头版头条> > 正文
三明市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2026-05-30 23:23:00    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杨阳 :审核:陈启芳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中小学教育教学安排,丰富学生社会实践体验,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5月26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印发《三明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在中小学校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根据方案

我市中小学每年设置春假2天、秋假3天。其中,春假一般安排在清明节前后,可与法定清明假期衔接连休;秋假定于国庆节后至元旦前,支持与双休日连休。每年春秋假具体放假时段,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确定。在保障学年教学总周数不变的基础上,我市同步优化寒暑假时间安排,秋季学期寒假开始时间后延2天,春季学期暑假开始时间后延3天。

此次春秋假实施范围覆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针对九年级升学备考实际情况,各地可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弹性安排春秋假。同时,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学前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探索推行春秋假或秋假。

为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春秋假期间,博物馆、科技馆、少年宫、社区功能场所及设施等公共文化场馆将免费向学生开放。各地将持续拓展家庭游、亲子游等多元服务场景,充实假期实践资源,切实满足学生走出课堂、增长见识的成长需求。同时,严格控制假期书面作业总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让假期成为助力学生全面成长“行走的课堂”。

针对部分家庭的看护难题,春秋假期间按区域统筹设置免费托管点,为无法照料的学生提供自主阅读、文体活动、兴趣拓展、实践体验、心理辅导等特色活动。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主办单位:中共泰宁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泰宁县新闻中心 Copyright © 2010-2016 zgtn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刊登的非转载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泰宁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投稿、​举报邮箱:tntv001@163.com | 举报电话0598—7832300 |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3010551号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东洲路6号 | 邮编:354400
中文域名:中国泰宁在线.公益  
| 您是第 1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