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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泰宁县在古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方面的做法成功入选,为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宁经验”。
泰宁县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敢走新路,创新推出“单位认领、四方联动、公认民养”等多项机制,破解古建保护修缮与活化难题。
“一古宅一单位”认领:由县直及省市属单位、乡镇按清单认领原住民古宅,一户一策解决安全、环境、文化、业态等问题,累计帮扶210户。 “四方联动”解产权纠纷:政府、国企、法院产权人(债权人)协同,法院协调、政府筹资、县属国企修缮,产权人和债权人共同协商,修缮前后两次评估,修缮前估值归原产权人,增值收益按比例共享,累计解封63栋、修复130余栋。 “公认民养”促活化:国企修缮盘活古建,乡镇及县直单位认养,构建公益型(展览、研学)与经营型(特色餐饮、民宿、工艺美术等)双路径,打造业态馆43家、特色街区5条。 古城实现文脉延续、民生提质、活力迸发,探索出一条“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的名城复兴新路。
近年来,泰宁县以机制创新破题、活化利用赋魂、民生改善固本,探索出一条泰宁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之路。下一步,泰宁县将秉持“以用促保,以业兴城”理念,持续完善古城“建、管、用”机制,扎实推进古建筑保护修缮,科学制定并动态完善古城整体业态规划,着力引进与历史文化底蕴相契合的特色业态项目,打造多元业态融合的公共文化空间,让千年古韵历久弥新、古城烟火生生不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