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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泰宁县爱国拥军协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召开。各乡(镇)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服务站站长,县爱国拥军协会全体会员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福建省爱国拥军促进会、厦门市爱国拥军促进会、长乐区爱国拥军促进会、县民政人社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
会议首先听取并审议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协会自成立以来在服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方面取得的成绩。随后,县民政人社局宣读了《关于同意泰宁县爱国拥军协会换届选举的批复》。与会会员审议通过了《泰宁县爱国拥军协会章程(修订稿)》《会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及《二届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并严格按照程序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二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及监事会成员、监事长,大会还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向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颁发牌匾,并为“拥军示范牌”获评单位授牌,同时授予荣誉会长称号。 会议充分肯定泰宁县爱国拥军协会过去五年的工作成效,希望协会以此次换届为新起点,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为泰宁县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此次大会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标志着泰宁县爱国拥军协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必将推动全县社会化拥军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