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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2026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3名。
通告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 2026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报考条件及要求 01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02 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报名流程 01 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考者应于2026年3月31日8:00至4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入福建就业网,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于4月8日17:00关闭。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及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需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参照网站提供的简历格式模板及说明,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考岗位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0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4月9日上午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03 参加笔试确认手续 考试确认。特别提醒:2026年3月31日8:00至4月9日17:00,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04 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者,应于2026年4月20日9:00后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致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01 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考场设在泰宁县城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福建就业网及时发布。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1开考;本科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2开考;大专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开考;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原设定免笔试的岗位,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含5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超过5名以上的,则该岗位需正常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02 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会在面试前上网公布,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及时登录福建就业网查看,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核。面试前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及学位网查询认证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专门职位、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03 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若2个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面向2024、2025、2026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其招聘对象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学信网(学位网)可以查询到学历或学位的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6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其中202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4.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5.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下列对象招考: 1.面向在本县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在泰宁县基层单位服务的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6年12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者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或户籍地在泰宁县的,经相关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可以报考相应“专门岗位”。 2.面向泰宁籍退役士兵或从泰宁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是指泰宁县户籍的退役士兵和泰宁县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从泰宁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从泰宁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3.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的认定方式。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我县的人员,或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户籍在我县。 凡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上述对象,不得报考。 (五)加分办法。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2026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到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办理方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福建就业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中央或我省、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 2.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3.退役士兵。具体指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及符合闽动〔2021〕15号、闽征〔2018〕8号、闽征〔2017〕10号规定条件的进藏、进疆以及在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服役且服役期满2年的退役士兵。 4.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5.报考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有关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八)报考者属在职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九)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经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十)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查看招聘详情请点击:http://www.fjtn.gov.cn/zwgk/gggs/202603/t20260328_219743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