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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司法为民、强化基层普法,提升群众防火意识与法治观念,日前,泰宁县人民法院依托“背包法庭”工作模式,将法庭“搬”进朱口镇王坑村,就地巡回审理一起失火案,以现场庭审为载体,把法治温度送到群众身边,用真实案例敲响森林防火警钟,推动形成全民守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审庭现场,伴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拉开帷幕。当地村民与村干部现场旁听了庭审,在近距离见证司法过程中,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力量。 朱口镇王坑村村民廖嫦凤: 泰宁法院的背包法官们经常上门立案、开庭,还耐心地解答我们的法律问题,给了我们很大帮助。今天,他们来到我们村审理这个失火案件,吸引了很多村民旁听,也让我们知道了野外防火的重要性。
据了解,该案是被告人黄某某因养殖需要,在朱口镇某区域开荒期间,违规野外用火焚烧杂草,后因余火复燃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较大。 泰宁县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马欢欢: 我们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把法庭搬到了王坑村。现场开庭审理让村民能够近距离的感受庭审过程,这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想通过案件的审理,能够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讲解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强化群众防火意识,并与村 “两委”、人民陪审员座谈交流,共商防火普法与基层治理工作,助力生态安全和乡村振兴。 近年来,泰宁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拓展提升“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深入景区、林区、社区和农村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活动,深受基层群众欢迎,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之为“家门口的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