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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融媒体中心2025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自查结果公示
2026-01-15 15:51:00    来源: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余艺   责任编辑: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6〕1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严格规范新闻记者证使用管理,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县级融媒体新闻队伍,更好服务泰宁文旅宣传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泰宁县融媒体中心已全面完成2025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及拟通过核验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核验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核验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的时间安排(2026年1月16日至3月16日),核验范围为2025年12月31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发且有效的全部新闻记者证,2026年1月1日后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未纳入本次核验范围。

中心高度重视此次核验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对照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实干担当、合规上岗四项核心要求,结合县级融媒体“采、编、播、发”一体化工作特点,对全体持证人员逐一开展全面核查。重点审核持证人员政治立场、执业行为、泰宁本地新闻采编实绩、在岗状态、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低于90学时)及证件申领材料真实性等情况,确保自查工作从严从实、不漏一人。

二、自查结果概述

经自查,我单位全体持证人员均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守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

自查期间未发现持证人员存在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以媒谋私、采编虚假失实新闻等违规违纪行为;无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开设新媒体账号、违规兼职取酬、言行失德失范等问题。所有持证人员均为中心编制内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在职在岗新闻采编人员,具备合规上岗条件,年度内完成规定继续教育时长,聚焦泰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工作,刊发(采写、编辑、审核)足量符合要求的新闻作品,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在传递泰宁声音、讲好泰宁故事中展现出良好的实干担当精神。

三、拟通过2025年度核验人员名单

廖升平、陈启芳、陈永昌、饶冬英、丁彤皞、柯劭坤、龚依敏、汤凯旭、黄好运、李广、熊明欢、李少兰、张显超、刘清香、陈曦、童凌娟、杨阳、杨敏、肖九华、廖仰平

四、公示期限及监督方式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对拟通过核验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确保核验工作公平公正。

举报电话:0598-7832300(泰宁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0598-7833997(泰宁县新闻出版局)

举报邮箱:tntv001@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水南东街广电大楼

五、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后,中心将根据举报核查情况,在“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中国记者网:https://press.nppa.gov.cn)按程序提交拟通过核验人员信息,报三明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及泰宁县宣传部门审核。对自查及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要求整改,对不符合核验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核验,依规注销或收回新闻记者证。同时,以此次核验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新闻队伍管理,提升服务泰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宣传能力。

特此公示。

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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