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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市民健身运动需求,确保泰宁一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学校体育场向社会开放。 1.每天上午5:30--7:00,下午17:30--19:00。 2.星期日下午半天开放,节假日全天开放。 1.请从指定大门入场,严禁翻越围栏;严禁自行车和机动车辆入内。 2.田径场监控全覆盖,文明健身,严禁在场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炸和腐蚀性物品进场,严禁带宠物进入,不乱扔垃圾。 3.严禁进入开放场地以外的场所(教学楼、食堂、宿舍、实验大楼等),自觉服从门卫和管理员的统一管理。 4.自觉爱护场地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挪动和损坏场内设施。 5.锻炼时注意个人财务及人身安全(入场人员须自行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发生财物丢失或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1.参加锻炼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活动内容必须科学、健康,严禁进行各类带有迷信色彩的活动,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自觉服从门卫和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学校予以劝退。 2.严禁携带宠物、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场,更不得滋事斗殴,或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做与锻炼无关的事情。否则学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勒令改正,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必须讲究文明,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吸烟,自觉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4.外来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外指定位置。 5.体育运动前,请仔细检查所用的器具、设备、场地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严禁擅自使用、移动场地内一切设施和随意触动消防、电器开关。 6.爱护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械,对破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 7.学校体育场地免费开放,学校对健身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健身人员请保管好个人财物,加强健身防护,自觉做到安全健身。锻炼过程中个人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爬学校围墙、体育设施、乱使用电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