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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持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设“‘文明有礼 爱在泰宁’志愿服务”系列栏目,聚焦在推进新时代城市文明建设中的亮点与成效,展现志愿风采,贡献志愿力量,着力把泰宁打造成为“居者自豪、来者向往”的和美家园。 为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泰宁县公安局立足公安职能,将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常态化重点工作,持续投入警力,综合推进各项整治措施,形成“全警管交通”工作格局。 聚焦“头”等大事 守护骑行安全 每日在城区主要路口、学校周边设置检查教育点,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持教育与处罚结合。对初次违法者进行现场教育,对多次违法者依法处罚。同时,泰宁公安不断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对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员工自觉遵守各项交通安全规则,让“戴好头盔、安全出行”成为每一位骑乘人员的自觉行为。
拆除遮阳伞(篷) 消除流动隐患 始终保持对违规加装遮阳伞(篷)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常态化查处机制。采取路面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发现即拆除、拆除即收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车销售、维修门店开展专项检查与普法宣传,严禁非法改装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违法乱象。
严查未成年人驾驶 护航青春成长 针对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问题,泰宁公安每日部署警力,在上下学时段加强校园周边及重点路段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依法暂扣,并通知监护人到场,共同接受安全教育、签署安全承诺书。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定期将查处情况反馈至教育部门和学校,形成“警、校、家”三方联动、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
规范三轮车管理 优化农村交通 针对农村三轮摩托车无牌上路问题,泰宁公安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严厉查处无牌无证、闯红灯、违法载人等行为;另一方面,积极推进“送牌下乡”“送保下乡”“送考下乡”便民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三轮车办理过渡期备案登记手续,督促驾驶人为车辆投保,确保合法合规上路行驶。
文明交通,始于足下; 长久平安,源于坚守。 泰宁公安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 规范佩戴头盔、拒绝加装遮阳伞(篷),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泰宁公安将一如既往履职尽责,与全县人民一道,共护文明城市交通风景线,共建平安美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