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您车上的服务监督卡呢?” 假期期间,在动车站出租车候客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顶着秋日暖阳,穿梭在车辆间,逐车开展服务规范检查,用心守护游客的出行体验。 “早上拉着游客赶过来,忘了把监督卡摆好,这就整改!”张师傅立刻取出服务监督卡,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放至副驾驶前挡风玻璃指定区域。 执法人员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系统” 快速核查,确认张师傅从业3年来无同类违法记录,此次属于初次违法;检查过程中他积极配合,无抵触情绪;且当场完成整改,未收到乘客投诉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完全符合《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8014项)中“初次轻微不罚”的条件。 “按照《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未规范放置服务监督卡可处二百元罚款,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您的情况符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罚情形。”执法人员现场普法,“监督卡上有您的姓名、从业资格证号和投诉电话,规范展示,既是对乘客知情权的尊重,也是您专业服务的体现。守好这个小细节,更是为泰宁的旅游形象‘加分’。” 张师傅听完连连点头,语气诚恳:“以后每次出车前,我肯定先检查好,绝不给泰宁旅游丢脸!” 执法从不是为了“罚”,而是为了守住大家出行的顺畅与安心!这个假期,泰宁县执法人员用柔性执法的温度,与出租车从业者共同擦亮泰宁县交通名片。规范摆放监督卡,既是行业要求,更是安全责任。在此,我们也向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倡议:出车前务必检查监督牌是否摆放到位,让乘客乘得安心、坐得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