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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 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 以《以法之名·让文物活起来》为题, 报道了泰宁法院 创新机制破解古城修缮困境, 让古城重现烟火气。
历史建筑是城市的记忆,文化遗存是民族的根脉。在距离福州数百公里的泰宁县,当文物修缮遭遇债务纠纷的困境,当地司法机关也在积极探索着独特路径。 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廖升福:“今天我们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本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涉案资产的评估,经过近一年的修缮,这处资产已经具备了第二次评估的条件。”
泰宁,福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称。正在进行修缮后评估的泰宁古城老建筑,如今变身特色民宿,成为备受欢迎的网红打卡点。 不过,此前这里并不是这般样貌。原来,几年前,当地曾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古城保护与开发,但随着相关企业资金链断裂,其名下的63处房屋资产房产被查封。古城的保护修缮及开发工作也因此搁置了多年。
2022年,事情有了转机,泰宁被福建省政府批复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并先后申请到了约1.78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古城的修缮保护。不过,资金有了,亟待抢救的63栋老建筑依然因财产纠纷被查封。 泰宁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志明:“我们是采取了一种比较特殊的方式,搁置争议、先行修缮,然后两次评估。评估出来的增值升值部分是归修缮单位修缮行为带来的,所以它是归修缮单位的。”
搁置争议,保护为先,多元协同,活化共赢。泰宁县人民法院创新性的提出了解决方案,由国有企业出资,先对古建筑进行抢救性修缮,然后通过修缮前后的两次评估,评估差价的增值部分归修缮的国有公司,从而实现古厝的修缮和活化利用,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有效解决了国有资金投入后的收益问题。 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在泰宁县委、县政府和法院、住建、文旅等部门的协调推动下,截至目前,当地已完成了63处涉案房产原始价值的评估和其中21处房产的修缮工作,拍卖处置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
修缮后的老建筑重现古韵新姿,泰宁古城的烟火气回来了。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垠红:“法院创新性的采用了搁置争议、先行修缮、两次评估、增值归修缮方的机制,这一做法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又解决了国有资金投入与回收的问题,在保护文物的同时,为文保资金的可持续性提供了新思路。”
值得一提的是,地方性立法《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为这座古城如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探索实践提供了更细化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