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在泰宁县杉城镇黄溪河畔,微风拂过清澈的河水和两岸葱郁的绿植,不少住在附近的村民在茶余饭后,都会相约在这里散步闲聊,跑步锻炼。这惬意的一幕,正是泰宁县以“物业化管理”为切入点深化河长制工作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泰宁县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利用市场化手段破解河道治理难题,通过引入第三方物业化管护公司进行河道常态化管护,凝聚社会力量与企业责任,共同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实现质的飞跃。 针对河道治理“分段负责、临时突击”的传统模式带来的弊端,自2019年起,泰宁县选取杉城镇、梅口乡等乡镇作为试点,引入管护公司负责河道日常管护。管护公司组建了由河道清理员、绿化养护工、设施维护员组成的专职团队,每天对河道漂浮物、沿岸垃圾进行清理,定期修剪绿植、检修亲水平台。物业化管理的推行,让河道管护更专业高效。 泰宁县杉城镇第三方物业化管护公司负责人江庆荣:“我们制定了‘每日巡查、每周保洁、每月养护’的标准化流程,将河道划分为5个责任段,每个段配备3至5名专职管护员,责任到人,保持河道的整洁。” 泰宁县杉城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陈军:“现在第三方管护是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形成了‘第三方主责、河长督办、部门协同’的闭环机制。” 泰宁县以物业化管理为切口,让河长制从“有名有责”迈向“有能有效”,为基层水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2024年以来,泰宁县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超4万次,清理垃圾11000余吨,上报涉水事件2000余件,处置率达100%,河道垃圾量逐年下降。 泰宁县河长办工作人员 罗孟贞:“下一步,泰宁将在全县推广物业化管护模式,探索‘物业管护+生态修复+文旅开发’的融合路径,让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群众更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