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泰宁县深入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源头、运输、消纳三大环节精准施策,推动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助力建筑垃圾全链条规范处置。 01、源头减量,建筑工地“轻装上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员深入建筑工地开展专项宣传,聚焦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全过程规范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与具备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消纳场所合作,从源头厘清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各环节责任,推动施工方在材料使用、施工工艺上主动控量,合规清运,科学处置,让建筑工地在规范中实现“轻装上阵”,从根本上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效能。 02、联合审查,运输企业“持证上岗” 建筑垃圾的运输环节直接关系道路安全与环境整洁。城管大队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验”双轨并行的方式,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规范,确保企业符合运输资质。 7月2日,泰宁县首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运输)证》在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正式发放。通过“资质审核+证件管理”双轨制,实现运输过程可追溯、可监管,有效杜绝随意倾倒、抛撒滴漏等违规行为。 针对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沿途丢弃遗撒、未经核准擅自处置等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整改,并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款进行相应处罚。今年以来,共立案处罚涉嫌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造成路面污染案件5起。 03、现场清运,杜绝囤积“古董垃圾” 执法大队以“存量点位清零”为目标,全面开展现存点位排查工作,并联合市政部门开展建筑垃圾全面清运工作,让历史遗留的建筑垃圾“顽疾”一次清、彻底净,真正做到旧账归零、还地于民。 同时执法大队通过巡查+举报相结合的方式盯防重点区域,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04、稳步推进,选址搭建“绿色新家” 消纳利用是建筑垃圾管理的最终环节。目前泰宁县城建交通局正加快推进消纳场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与区域建筑垃圾产生量,科学规划消纳场布局。
城建交通局联合自然资源局会同规划编制团队现场实地查勘了资源化利用企业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处理厂、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综合考量后初步选出多个消纳场备选点。同时,联合测绘队开展实地测验,通过精准数据支撑加快选址进度。 下阶段,泰宁县将持续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专项规划(2025-2035)》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引领,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的消纳处理体系,推动建筑垃圾从“末端处理”向“循环利用”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