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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到五访五促 | 泰宁法院:用脚步丈量生态路,绘就生态司法保护新画卷
2025-07-02 22:34:00    来源: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杨敏 审核:陈启芳  

近年来,泰宁法院将“五到五访五促”作为生态司法工作的总牵引,通过创新机制、靶向施策,走出了一条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的特色路径。

今年2月,在办理陈某某滥伐林木案时,法官通过走访林业部门了解到闽北地区春季造林的黄金窗口期仅有两个月,果断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促成被告提前补种,提升林木存活率。

泰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 马欢欢:“滥伐林木的行为,不但造成碳汇损失,还对森林生态系统的林木养分固持、释氧等主要服务功能损失造成破坏,所以我院根据检察机关的复绿补种的诉讼请求,认为2月至3月是植树的最佳时节,引导他们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裁定要求陈某某于今年2月至4月期间,在案发山场根据修复方案,进行植树造林。”

这种从走访调研中发现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创新突破的模式,已成为该院解决生态保护难题的常态化路径。

依托“五到五访五促”建立的基层联系点,泰宁法院整合生态审判庭、金湖法庭(旅游法庭)的审判力量,建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非诉审查”“四合一”的集约办案模式。建立“生态旅游法官工作室”和“旅客司法便民联络点”12个,依托“背包法庭”工作模式,五年来,针对生态案件开展巡回审判113场次,实现从“坐堂办案”向“下沉服务”的转变。该做法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全省“四下基层”实践案例。

通过“五到五访五促”搭建的协作平台,泰宁法院在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领域创新推出多项司法协作机制,全力守护绿水青山与历史文脉。

在生态司法方面,创新建立“生态司法+委员河湖路长”协作机制、“生态司法+碳汇”办案机制及“耕地保护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多维度生态保护体系;

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探索推出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机制,创新性为4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购买“公益性保险”,以司法力量助力泰宁县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国家级文物保护示范区。

经过多年实践,在“五到五访五促”指引下,泰宁法院的生态司法工作已结出累累硕果,设立的“大金湖司法保护中心”入选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创新亮点”;3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先后发出全国首份“护河令”“林区司法禁令”和“司法碳购令”。累计引导当事人认购碳汇1974.16吨,缴纳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5.6万元。2024年,泰宁县空气质量居全省第一、县域水环境居全省第二。

泰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明:“下一步,泰宁法院将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五到五访五促’活动为抓手,持续聚焦泰宁县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文旅康养等重点领域,进一步转变作风、下沉一线、解决问题,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县绿色发展、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记者:黄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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