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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5-02-28 16:25:00    来源:泰宁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丁彤皞) 泰宁县人大代表在身边   编辑:杨阳   责任编辑:余艺 审核:陈启芳  

2月28日上午,泰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太生,副主任毛维军、暨芳、陈添兴、吕扬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廖海林,县法院院长张志明,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小斌,县监委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江太生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泰宁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

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陈根兴辞去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吕扬的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

陈更新的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江晓芳的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吴杰的泰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

江晓芳为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邓长辉、邓英艳(女)、邓裕平、叶元新、吕正勇、刘晓珍(女)、江庆绪、江秋丽(女)、江鸾凤(女)、江懿鑫(女)、李俊杰、杨美清(女)、肖九宏、肖春花(女)、吴丽英(女)、余忠文、张骏、张敏敏(女)、陈燕宁、范文娟(女)、林友丽(女)、林佩雯(女)、罗学凤(女)、罗珊(女)、周林芸(女)、谢正鹏等26位(按姓名笔画排列)为泰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江太生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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