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方位推动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良好开局,泰宁县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 7个方面共27条具体措施, 涵盖促进消费,扩大投资、 帮扶企业、改善民生、安全稳定等。 一、促进消费提速升级。 主要包括激活市场消费潜力、做大冬春文旅消费市场、实行景区优惠促销、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房地产消费、加大商贸服务业企业培育等6条措施。 二、抓好冬春农业生产。 主要包括抓好农业生产、推动林业经济发展等2条措施。 三、促进工业稳定增长。 主要包括鼓励企业增产扩产、实施稳定就业奖补、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提升企业发展质效、支持工业企业入规纳统等5条措施。 四、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主要包括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紧抓谋划与争取、加力做好设备更新等4条措施。 五、优化发展环境。 主要包括推动政务服务改革、鼓励社会招工引工、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着力破解用地用林等难题等4条措施。 六、促进外资外贸稳量提质。 主要包括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巩固外贸增长势头、提高招商引资质效等3条措施。 七、改善和保障民生。 主要包括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做好民生保障慰问工作、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3条措施。 本措施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另有明确执行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