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泰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围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以更高水平推进法治泰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开展研讨交流。县委书记张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江敏、邓大钱、张志明、李小斌4位同志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重点发言。 会议指出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全面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依据、本质特征、指导思想、方向原则、任务路径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做好新时代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 学习领会要有“深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真正学出法治信仰、法治素养、法治担当,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贯彻落实要有“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泰宁辨识度的标志性法治建设成果;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把普法守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监督要有“准度”。坚持把抓法治与抓党建、抓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法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法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