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自身拥有的历史文化积淀,是城市得以永续发展的灵魂,更是城市拥有永恒魅力的关键。保护古城、留住乡愁,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就是要保障居民在传统民居中享受现代生活的便利。寻找古城保护与民生保障的平衡点,各地近年来进行了许多尝试。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福建泰宁的做法。 保障居民在传统民居中 享受现代生活的便利 泰宁,福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地处闽赣交界,历史悠久,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两天,泰宁古城进士巷江家大院这栋明朝的老建筑正在修缮,由于墙体严重倾斜,再不修就面临着倒塌的风险。 虽然老房子的修缮进展顺利,但是始终在现场监督的戴先安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就在这个江家大院里,修缮工作现在遇到了难题。 原来,戴先安遇到的,是目前古城保护工作中普遍会遇到的一个难题,就是产权纠纷多。因为历史原因,江家大院这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产权现在分散到了十多户人家。每次修缮,都必须征得所有人的同意。 根据规定,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当地政府在文物面临损害危险的情况下,有强制维修的义务。但政府想修,住户不同意,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不同意的主要原因,就是不少住户觉得,修得再好,也是老房子,而且施工还会影响居住生活。此前,县博物馆想对江家大院破损的门楼进行修缮时,就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住户当时不仅不同意修,还提出要把老房子拆了,盖成现代化的楼房。 改革助力+公益诉讼 激活古城保护一池春水 一方面是住在古城里的居民对现代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是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责任,两者之间的矛盾,政府部门如何协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对此,泰宁正在尝试。 针对古城保护多头管理、职责边界模糊、产权纠纷多等难题,泰宁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和一个保护中心。县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主任是县委书记,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则统筹起了多个部门的力量。在名城保护中心的这个三层小楼里,记者看到,当地住建局、文体局等6家单位派了专人在这里办公。 有了统一的管理,如何解决历史建筑产权复杂和矛盾纠纷突出这一难题?泰宁县名城委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起来,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泰宁工作站,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促进共同履职与难题解决。 针对江家大院修缮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泰宁县检察院经过调查取证,第一时间召集文旅、住建和名城保护中心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会上,职能部门把问题都摆到了桌面上进行讨论,对各自所应承担的工作从而有了清晰的界定,并在会后形成了工作流程。镇政府出面负责与产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到理解与配合,其它部门也要围绕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工作。 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小斌:在限期的时限内,如果相关的行政机关仍然推诿,或者出现这种履职不到位的,我们可以运用法治手段,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要求履职。 截至目前,泰宁名城保护中心和工作站相继发出14份检察建议,解决文物消防安全、古村落保护、产权纠纷等问题17个。江家大院的产权人,经过有关部门的沟通,一改之前的抵触态度,现在已经在与当地政府协商处理此事,让问题有了解决的希望。 公认民养 古城创新开发利用模式 保护管理机制健全了,具体如何进一步开发利用古城,又成为一道摆在当地政府面前的必答题。之前,泰宁曾经引入过社会资本参与古城的保护和开发,但效果并不理想。接下来,又该怎么办呢? 面对难题,泰宁创新推出了“公认民养”的活化利用实践。所谓“公认民养”,就是针对“最初古城特色业态欠缺、社会投资信心匮乏”情况,筛选出一批历史建筑,采取“认养分离”的模式,先发动县里九乡镇六部门对公认领历史建筑,按照“修好一栋,用好一栋”做法,再由认领单位交与第三方运营养护“活化”。 按照这个方式,目前当地已培育了餐饮、茶馆、酒吧、咖啡馆、民宿客栈、私人影院、文化展示等特色主题馆20余家,形成了一批特色文旅街区。 目前,当地在争取福建省的相关补助资金的同时,村民还累计自筹资金近300万元,完成古建筑修缮10余栋。如何引导5000多户居民,能够主动参与,自筹资金保护修缮历史建筑、改善人居环境,是泰宁下一步推进名城保护与活化利用的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