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泰宁在线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泰宁新闻网>专题专栏>全民国防教育> > 正文
全民国防教育 |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维护祖国安全统一
2024-09-11 18:29: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余艺   责任编辑:杨阳 审核:陈启芳  

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并施行。

《反分裂国家法》共十条,维护中国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将有效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有利于最大限度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早日实现。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主办单位:中共泰宁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泰宁县新闻中心 Copyright © 2010-2016 zgtn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刊登的非转载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泰宁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投稿、​举报邮箱:tntv001@163.com | 举报电话0598—7832300 |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3010551号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东洲路6号 | 邮编:354400 
| 您是第 1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