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泰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志远,副主任江玉兴、毛维军、谢翠姬、暨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许伟钢,县法院院长张志明,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小斌,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及县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黄志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含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县本级决算的决议》《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江斌辞去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并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丰添力为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尤新、廖丽丽为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黄志远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