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 福建省水利厅发布公示 拟对南平市武夷山市、顺昌县 泉州市晋江市、德化县 龙岩市武平县、长汀县 福州市马尾区、长乐区 三明市泰宁县 莆田市仙游县 进行奖励 2023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奖励县(市、区)名单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水利厅组织研究并提出了2023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拟奖励县(市、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 拟奖励县(市、区)名单: 南平市武夷山市、顺昌县; 泉州市晋江市、德化县; 龙岩市武平县、长汀县; 福州市马尾区、长乐区; 三明市泰宁县; 莆田市仙游县;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1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613283 202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