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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经营者价格行为!泰宁发布提醒告诫书
2024-03-29 18:00:00    来源: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余艺   责任编辑:杨阳 审核:肖剑光  

关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相关经营者:

清明节的日益临近,为营造我县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县各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经营,严格自律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经营,明码标价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合理定价,禁止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诚信经营,履行承诺宾馆酒店行业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在消费者已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各殡葬用品经营主体应根据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殡葬用品涨价信息,在销售殡葬用品过程中,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为我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本次提醒告诫仍未规范,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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