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泰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志远,副主任江玉兴、毛维军、谢翠姬、暨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饶秀健,县法院院长张志明,县监委、检察院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及政府办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黄志远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将《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作出了《关于接受黎辉平辞去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潘政辞去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廖海林为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