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核酸采样点的通告 根据当前广大群众核酸采样需求及泰宁县实际情况,自1月13日起,将我县核酸采样服务调整如下: 一、取消旅游集散中心(古城)采样点和行政服务中心采样点。 二、将县疾控中心采样点服务时间调整为:每天8:30-11:30;15:00—17:00。 请广大市民朋友做好日常健康防护,减少人员因核酸采样聚集造成不必要的风险,若无特殊需求,非必要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人员暂时不进行核酸检测。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与配合! 泰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3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