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劳累奔波的农民工,最渴望的事情就是全额拿到工资。但是老板拖欠工资,农民工的基本权益难以保障,只能走上漫长的讨薪之路。 泰宁县检察院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探索开展支持劳动仲裁等方式,致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全力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矛盾化解于诉前,纠纷解决于萌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已为517名农民工成功追讨薪资443万余元。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间,蔡某等42名农民工陆续受某纺织厂雇佣从事穿综、落布等工作,至2022年11月,纺织厂拖欠蔡某等人11月份工资共26.29万元未结清。蔡某等人多次要求纺织厂支付劳动报酬未果后采取罢工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纺织厂也被迫停产歇业。 走访企业 2022年12月,泰宁县人社局在接到案件线索后商请泰宁县检察院共同调解疏导该案。为了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检察官即刻对接法律援助事宜,会同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到涉案企业实地走访,了解到该厂因2022年下半年销售渠道受限,导致该厂资金周转困难,从而拖欠蔡某等人工资。 支持仲裁 基于案件事实,泰宁县检察院决定以最快速度支持农民工仲裁申请。解铃还须系铃人,为了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泰宁县检察院一方面将该案及时受理进入检察环节,2023年1月5日,42份支持仲裁书送达至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方面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多次联合开展调解工作。经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协议,纺织厂于2023年1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蔡某等人剩余劳动报酬,该案得以有效解决。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努力以最快速度、最强力度、最暖温度确保农民工劳有所获、劳有所得,使其真切感受到司法关怀与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