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泰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志远,副主任江玉兴、谢翠姬、暨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黎辉平,县法院院长张志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文婷,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及县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黄志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2年县本级预算调整事项报告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了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作出了批准2022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作出了关于确认江芳、黄维云为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会议决定于12月22日至24日召开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邀请上主席台就坐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