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贯彻福建省卫健委、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爱卫办《关于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三明市爱卫办、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中共三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的举措,也是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发挥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要求。为深入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禁烟活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我们发出倡议: 一、积极响应并主动参与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把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作为文明机关建设、提升机关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模范机关、绿色机关的重要内容。 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控烟、禁烟,互相督促提醒,做到不在办公区域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敬烟、不接受敬烟。办公室内不摆放烟灰缸等烟具,并在醒目处张贴“请勿吸烟”“禁止吸烟”标识,倡导健康行为方式,大力营造无烟办公环境 。 三、广泛宣传吸烟及二手烟的危害,提高防控烟草危害意识和能力,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让无烟工作生活环境成为大家共同倡导和追求的健康理念。 四、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劝阻、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氛围,共同维护清新健康的无烟环境。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积极主动参与到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烟草,远离危害,让健康观念在我们心中扎根,让健康行动在我们身上彰显! 中共泰宁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