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自11月11日起,我县将对城区内汽车乱停放,摩托车、电动车乱停放、不戴头盔、加装遮阳伞,二手车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泰宁县创城办
泰宁县交警大队
泰宁县城监大队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