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三农”发展的金融环境,解决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难贷款以及利息高等问题,泰宁县乡村振兴局印发《泰宁县产业振兴贷担保实施方案(试行)》,与泰宁晋农商大金湖村镇银行、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约乡村振兴“产业振兴贷”政银战略合作,实现金融帮扶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产业振兴贷”主要服务于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在福建省登记注册、守法经营、信用记录良好的的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重点支持上述主体用于农业产销、研发、流通等生产性支出,同一扶持对象的产业振兴担保贷款余额以5-30万为主,最高不超过50万元。现已成功投放“乡村振兴贷”2笔20万元。 下一步,我县将把“产业振兴贷”贷款投放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强化政银协作,持续做好后续服务,确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效益高、收得回”,为乡村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