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公安局 关于举报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为严厉打击涉枪爆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缴涉枪爆违法犯罪物品,现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凡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后,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举报奖励金额 (一)举报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剂、雷管、导火索的,视情给予举报1000-2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案件的给予3000至5000元奖励。 (二)举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2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案件的给予3000-5000元奖励。 (三)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10000元奖励。 (四)举报利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进行杀人、强奸、绑架、抢劫、伤害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20000元奖励。 (五)举报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20000元奖励。 (六)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涉案金额50000元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2000元奖励。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0598-7832308; 城关派出所举报电话:0598-7835396; 朱口派出所举报电话:0598-7662676; 下渠派出所举报电话:0598-7702599; 大龙派出所举报电话:0598-7762510; 梅口派出所举报电话:0598-7791801; 开善派出所举报电话:0598-7722615; 上青派出所举报电话:0598-7652526; 大田派出所举报电话:0598-7602663; 新桥派出所举报电话:0598-7612552。 此举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举报办法作废。我局将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举报。 泰宁县公安局 2022年4月25日 |